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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猩鸭】没想到你这个男人还有两幅面孔

-我出息了三个小时肝了5k+。

-普通青年王瀚哲x猫妖雷克斯x猫咪蕾丝x一点点周宇翔。

-瞎写OOC。

-非常狗血,说话很抽象。



- 1 -



“我在等一个人回家。”


王瀚哲耐心地,第——已经不记得是多少次了地向无数个路过的,好奇的人们解释道。


并不是太多路人多管闲事。如果你经常路过11365路公交的起点站,这个城市交通能延伸到的最边缘的地方,看到一个二十出头的帅小伙儿,端坐在公交站的椅子上,还举着写着歪歪扭扭的“雷克斯”三个字的大大塑料招牌,同时身边还带着只白得吓人的白猫,身上也系着个“雷克斯”的小木牌子,用通红通红的像兔子一样红的眼睛望向你——如果你每天、每天都能见到一样的场景的话,尽管你已经猜到他可能是在等些什么,但你还是会想问问看他——和他的猫,到底在做什么。


王瀚哲在等雷克斯回家。


回家,这个词用得很妙。人类对自己社会中语言的掌控权在这方面体现地很体面。一般来讲,生物都会有自己的栖息地,有自己的“地盘儿”。对于盘旋的鸟来说,回到自己在意的同伴身边叫“归巢”,对于战争中的人们来说,打了胜仗再回到自己的祖国叫“凯旋”。而平凡的人、普通的人,回到自己心爱的人身边,我们一般称之为“回家”。这个词专属于这世上大多数的平凡人——平庸、不会让人觉得乍眼或突兀,但又足够温馨,能够提供足够多的安全感。


王瀚哲曾经以为他和雷克斯的关系就是那种足够温馨、有足够安全感的关系,因此他可以使用“回家”这个词,来形容他想要雷克斯再次出现这件事。但很可惜雷克斯并不是绝大多数庸庸碌碌的凡人中的一个。


或者说,雷克斯在人类的体系里本来就非常格格不入。



- 2 -




王瀚哲本不应该能活到二十几岁这样的年纪。


很小的时候,王瀚哲就发现自己能看到些其他人看不到的东西。这是个很老的梗了,传说中的阴阳眼,形容的就是他。


一般的阴阳眼小孩儿的童年都非常无聊,或寂寥。格格不入和动不动就爱犯矫情病是阴阳眼们的通病。不过王瀚哲并不是普通的小孩儿,他心比较大,人比较憨。憨憨的世界里没有“可怕”、“不正常”、“异类”这样疯疯癫癫的词汇。憨憨只关心快乐,和身边的人一起快乐或者和妖怪们一起快乐都是一样的。


其他的阴阳眼的童年大多数都符合一个大男主的设定——悲情、充满仇恨或欲望,但憨憨的童年实在是太正常了。王瀚哲和他眼中七彩斑斓或者稀奇古怪的世界相处愉快,有来有往。乐乐呵呵长到16岁,没风也没浪。


这座城市非常庞大,11365公交线路的起点站,设立在这个城市的很边缘、很边缘的地带。王瀚哲在这里独自长大,托各位妖怪兄弟姐妹的照顾,健康顺遂,生活平静到不可思议。身边有很多妖怪,那又如何呢?他们都对王瀚哲很好,这里就是王瀚哲的家。王瀚哲对这里有归属感,他的生命在这里有归属感。


只可惜上帝还是习惯性地开了窗关了门,憨憨的命数里出现了一个劫。理论上讲,他只能活到18岁。


虽然这件事他到现在都不知道。



- 3 -



那年他16岁,6月2号,他生日,距离原定的命中之劫到来还有两年,王瀚哲遇见了雷克斯。


那天王瀚哲过得很充实。白天,招呼数不过来的、认识的不认识的人类朋友们来家里开派对、打牌、吹水、唱歌、起哄。晚上,招呼数不过来的认识的、不认识的妖怪朋友们来家里开派对、打牌、吹水、唱歌、起哄。


王瀚哲鼓着腮帮子正要吹灭当天第二个蛋糕上的第32根蜡烛的时候,一个风风火火的身影“哐当”一声怼开门走了进来。


“在吹蜡烛?我也要吹!哈哈哈哈哈——”是一把带着点儿哑的,贱兮兮的嗓音,语调却黏糊糊的。像是一种老气横秋的、在窑子里风生水起的猫。那嗓音的主人说完这话,干脆利落地窜了过来,不由分说凑上去吹灭了那第32根蜡烛。


王瀚哲愣愣地眼看着眼前的蜡烛被熄灭,幽幽的鬼烟影影绰绰,烟雾后面的人抬起头,王瀚哲看清他的脸。


一对红得吓人的眼睛、一头白得吓人的头发、一身黑得吓人的有蓬蓬的毛领的,骚包的衣服。


那双红色的眼睛透过烟雾看向王瀚哲,得意地笑了起来。王瀚哲望着那双通红通红的眼睛,心脏猛地一跳。


他觉得自己好像没有见过这么烈、这么好看的红色。


身边的小妖怪介绍道,这是我们这片区域远近闻名的猫妖陛下,雷克斯版纳,之前周游世界去了才回来。Boy你叫他雷克斯就好了。


说是猫妖,外形除了邪魅一点的装扮之外倒和猫没什么关联,分明就是人形,比自己稍微矮一点点,王瀚哲庆幸自己抽条的个子。


王瀚哲本能地伸出手想要握握手以示友善,雷克斯倒是蛮没有所谓地摆了摆手。


你就是他们一直在念叨的Boy?好憨的名字啊,怎么叫这种名字。


王瀚哲摇摇头,认真地盯着那双眼睛自我介绍,我叫王瀚哲。Boy是他们随便叫的,当然你也可以直接叫我Boy的。或者王瀚哲也可以。


雷克斯跟着重复,王、瀚、哲。这三个字都是很大气的字,雷克斯说话有点南方口音,念得不伦不类又刻意。


雷克斯说,我还是叫你Boy吧,Boy简单点。Boy boy boy~。说完抛了个做作的媚眼。


王瀚哲就憨憨地笑起来,从善如流地递上家庭影院的话筒。你怎么说着说着就唱上了,我们来唱歌呀。



16岁是一个非常好的年纪,是大多数小男生都开始长喉结、成为男性、开始产生奇妙欲望的年纪。王瀚哲其实也很欣赏长得好看的女孩子,好看的胸部、好看的臀、好看的肉体。但是16岁生日那天开始,他开始记住这世界上还有一种更加好看——热烈、勇敢、有点混沌的邪恶、但却其实很正直的红。


这抹红色在他的世界太过明明晃晃了,王瀚哲很喜欢。很喜欢的东西就要多看,所以王瀚哲那以后经常找雷克斯一起玩。雷克斯顶着红色的眼睛搭配银白色的头发这样的组合,在阴阳眼和妖怪的世界里招摇过市,好不自在。王瀚哲跟在大摇大摆的雷克斯后面笑眯眯。


白毛加红眼睛,难免让人想到一些身边女孩子追捧的霸道总裁的形象,但王瀚哲觉得太ooc了。


白毛、红眼睛,明明就是兔子嘛!还是个有点过分大咧咧了的兔子。



一般来说,猫不应该是妖媚、柔软的吗?至少王瀚哲见过的别的小一辈的猫妖都是令人把持不住的存在——而雷克斯,他是让人在更加不色情的意义上遭不住的存在。没有人擅长拒绝雷克斯的要求,这只妖怪有奇妙的能力,让人忍不住想要给他全世界的好又想要恶狠狠地欺负他到他哭出声,想要让他失去一切又拥有一切。王瀚哲本人在被使唤着做这做那的时候,都在想,这人,哦不这猫妖,怪不得被叫做猫妖陛下,皇劲儿还挺足。


不过自己也是被使唤地心甘情愿。王瀚哲憨,但不傻,相反机灵得很。雷克斯对王瀚哲有独一份的傲娇和柔软他读得出来。每次雷克斯拉长音撒娇的时候,故作生气骂人的时候,气急败坏地砸东西的时候,因为王瀚哲拿猫粮逗他而恼羞成怒的时候,王瀚哲能从那双红色的眼睛中读出一些少见的、专属于他自己的孩子气和依赖。


王瀚哲和雷克斯并没有正式确认过关系。但是这并不是因为二人没办法有性的意义上的结合——拜托,拜托。这么细瘦的腰身、这么好看的锁骨和直角肩,还有这么、这么好看的红彤彤的眼睛。如果用的力狠了,会让这对眼睛流出一样红、和下面的柔软一样血红的眼泪吗?王瀚哲很想试试看。所以他们很早就做了。雷克斯虽然看起来是个吊儿郎当阅人无数的老司机,实际上却非常地生涩稚嫩,动不动就缴械投降,整个人化成一滩,有的时候草狠了,会干脆耍赖变成猫跑不见踪影,剩王瀚哲自己尴尬地在原地支棱着。


有的时候,深夜俩人都完事儿了躺在床上。王瀚哲搂住怀里温热的雷克斯几近睡着的时候,能听到身边人有些细碎的叹息。有点凉意的手指拨开自己的额发,小心翼翼。十几岁的王瀚哲单纯地想,啊,喜欢一个人喜欢太多原来是会感到惆怅的吗。


雷克斯不是什么神通广大的活魅魔,而是一只简简单单的猫妖。在妖怪的世界里再兴风作浪,也只是众多妖怪中的一个罢了。妖怪既然是妖怪,虽然通灵性,但是因果相报,每一个鸡贼得不行的妖怪,好像都生来就要栽在某个令妖怪神魂颠倒的普通人类身上。




- 4 -




王瀚哲18岁快要到来的前几天,一切正常。雷克斯平时对他什么样儿,生日前几天就还是对他什么样儿。


于是王瀚哲正常地生活,顺便用心地构思着18岁生日的安排。他其实打算在18岁生日这天,正式向雷克斯求婚——他也终于到了可以结婚的年纪了。雷克斯会喜欢怎样的求婚方式呢?


妖怪的世界里应该不在意性别的吧,如果成功了当晚要用什么姿势呢?哦对了,他还要复刻一个16岁的生日蛋糕,这次要和雷克斯一起把全部的18根蜡烛都吹掉。雷克斯喜欢酸酸甜甜的东西,所以他会准备很多水果和点心。雷克斯其实酒力不错,但是只要来一点点酒精,整个人就会变得特别奶而不自知,所以他要好好把控酒精的用量,不能太多,也不要太少,他要雷克斯神志清醒又嗲得刚好的状态下,接受他的告白——


但是18岁那天,以及从那以后的漫长的时间里,雷克斯再也没出现过了。


没有人知道雷克斯去了哪里。王瀚哲特意叫妖怪朋友们和人类朋友们在他生日那天不要过来起哄,他和雷克斯需要足够的私人空间。


私人空间,确实是私人空间。他一个人坐在大大的餐桌面前,坐在大大的草莓蛋糕面前,坐在一大堆粉粉红红的东西面前,显得有些可笑。王瀚哲握紧手里的戒指盒子,身上的西装因为静坐太久而皱了。但他不敢站起身来活动下身子,他必须保证雷克斯走进来的那一刻,可以见到最得体的王瀚哲。


外面的天空从晴朗到昏暗、再到阴沉沉的电闪雷鸣。轰隆隆的闪电噼里啪啦砸在窗户上,屋子里的小彩灯明晃晃,抵挡不住阴雨天气里糟糕的阴霾。


一道闪电,一道在阴雨中再正常不过却蓄谋已久的闪电劈了下来,王瀚哲还没等作出反应,就隐约见到一抹白的透光的影子闪过眼前,一丝令他心悸的血红划过。


下一秒,王瀚哲重重地摔在了地上,不省人事。


他没能来得及在失去意识之前抓住最后的那一抹红色,很可惜他错过了这样的机会。




- 5 -



王瀚哲成功长到了20岁。20岁的王瀚哲学会让自己的生日愿望变得很简单了。20岁的王瀚哲许愿,自己可以早一点再次见到雷克斯,或者自己可以早一点习惯雷克斯不在身边。


顺便,祝愿妖怪们在他看不见的世界里生活得很好。


18岁生日,王瀚哲失去了雷克斯,失去了自己的阴阳眼,他成为了一个真正没有什么不同的,可爱的普通人。那天他醒来,屋子空旷仿佛刚被保洁阿姨打扫过。他的账户上多了一大笔钱,身边多了一只娇小到令人心颤的小白猫。


浑身雪白,只有眼睛是通红通红的。王瀚哲看着只觉得不是猫,而是兔子。


王瀚哲不知道这猫是不是雷克斯。他给猫起名字叫蕾丝。尽管雷克斯在他脑海中的样子变得非常模糊,他尽力去回想也只能回想起一些影影绰绰的,蒸气蒸腾中的海市蜃楼一样的画面——但王瀚哲很确信自己需要雷克斯。


想要什么就做什么,王瀚哲是这样的一个人。他做了个简陋的小牌子,给猫也做了个小木牌子,在拍子上分别写好雷克斯三个字。他去过人流量最大的地方就是11365的公交线起点站,所以他和蕾丝一人一猫俩牌子,每天去11365的公交线路起点站蹲人。


王瀚哲其实知道自己大概率什么也蹲不到。18岁刚过那会儿,他看到街上有染着白色头发的非主流走过都会激动半天,但20岁的王瀚哲已经学会了习惯。在公交站附近坐着对他来说是一种正常的事情、是他能和内心的欲望和平共处的状态,是他认为他应当做的、这样做就会离心中所念更近一些的事情。


总有人在他回答完“我在等一个人回家”后像看傻子一样摇摇头走开,但是王瀚哲并不在意这些有的没的。身边的蕾丝不会说话、不通人性、也不叫,非常安静,但是王瀚哲就是认为蕾丝知道自己在做什么。王瀚哲去哪儿,蕾丝就跟到哪儿,王瀚哲能在公交站等一天,蕾丝就跟着一起发呆一整天。


或者如果猫咪通人性的话,它可能也在等雷克斯回来也说不定。王瀚哲每次想到这种可能就觉得自己还可以再坚持更久一点。这个世界上没什么其他特别有趣的事情值得他去在意,他就只是在公交站这里干等。但他觉得他比任何奔波于日常的人的人生都过得更有意义。




- 6 -



蕾丝,很可惜只是个猫咪。一般般的猫咪,寿命也和一般般的猫咪差不多。猫咪折合人的寿命是1岁顶7岁,王瀚哲28了,蕾丝也是相当于70岁的人类那样的老猫了。


后来那几年里王瀚哲不再频繁地去公交站等待雷克斯了。他没有钱,必须要努力工作。他不能屈服于日常,所以他还是会没事就去公交站那里等一等,期盼会有个纯白头发红眼睛黑衣服有毛领的人出现,但是他也逐渐习惯了什么都等不到。有时候一周去一次、有时候两周去一次、有一年他实在是太忙了,于是只有过年的时候才去了公交车站蹲人。


王瀚哲比其他人要独立、成熟得多,在职场上也如鱼得水。后来他买了自己的车和房子,离开了11365公交线路起点站所在的破落城乡结合部,就没事在市中心开车随便逛逛。街上时髦的人不少,白色头发红色眼睛的样子在美颜滤镜横行的时代也不再是什么稀奇的景色。王瀚哲看了心里没什么波澜,虽然他早就习惯了没有波澜。王瀚哲不难过也不空虚也不无聊,王瀚哲只是正常地生活,顺便比其他很多正常人相比,对兔子有一定的执念。


城市交通发展地很快,十年过去了,原本的3G宽带都换成了5G了。城市轨道交通也都要大换血。据说这座巨大的城市的很多核心机关要迁址,顺带着11365公交线路也要变成开发区了。王瀚哲在车站就要被挖空的前一天听说这件事,于是拎起自己垂垂老矣的猫,从后备箱里拿出落了厚厚的灰的牌子,拿在手里,木牌子也给猫戴上,驾车前往11365起点站。


他很久没有回到11365线路的起点车站,原来记忆中充满了斑斓色彩的车站也只是普通、平凡、乏善可陈的众多中车站中的一个罢了。王瀚哲抱着猫坐在有点脏兮兮的公交站椅子上,西装革履格格不入。猫一路颠簸过来,呼吸有点吃力,王瀚哲顺了顺猫的头和背,轻不可闻地叹了口气。


拆迁车队已经准备好了。不容置喙的勾机、挖掘机,整整齐齐地排列在这个车站的边上等待执行。王瀚哲没有什么特定目的,眼神涣散在一个虚无缥缈的远方的点上,单纯地、没有任何还活着的欲念地发呆。突然一个跌跌撞撞的小东西闯进视线,王瀚哲还没来得及反应,下一秒那个小东西已经在咬他的裤脚了。


王瀚哲定睛一看,噢,是一只柯基。咬着王瀚哲的裤脚一个劲儿地摇尾巴。王瀚哲手里的猫突然抖了抖,王瀚哲以为猫吓到了,刚要抬手把柯基拽走,就听到了一把颇为喜感的公鸭嗓——


“小智你还乱跑!这只臭狗!是不是想死!啊?非要骂!”


王瀚哲怔怔地抬头看着跑过来的人,纯黑的有些长的头发,挡住了不是很大的一张脸,圆框眼镜儿显得有点呆又有点可爱,一对死鱼眼明明很冷漠却让人看了想笑,穿着个简单的白T和灰色短裤,应该是跑过来的所以额头上有点汗,下巴短短的——大概正是因为这样才显得脸不是很大——这张脸正摆出一副气冲冲的表情,然后这张脸的主人一把捞走了王瀚哲腿边的狗。


王瀚哲感受到一股非常剧烈的,击打着心脏的悸动,这种悸动已经远离他十几年了,他来不及想想清楚,甚至还没来得及反应,他手里的老猫突然声嘶力竭地叫了出来——


一种沙哑、用尽了全力一样的、撕心裂肺的叫声,王瀚哲还是头一次听到蕾丝叫出声——吓得连忙站起来抱住蕾丝,以为它要跑走。但蕾丝只是在干巴巴地嚎,猫咪的声音像是人在悲泣,王瀚哲心脏跟着抽痛,再抬头看向眼前比自己矮了一截的,明明没见过却无比熟悉、亲切的面容的时候,胸腔里无法描述的冲动让他不禁脱口而出:“雷克斯——”!


“啥?什么雷克斯,你家猫叫雷克斯吗?”


眼前的人还是好笑的公鸭嗓,面无表情的同时说话的语调却很抑扬顿挫。王瀚哲大脑已经宕机,喊出了一句雷克斯就彻底呆住了。怀里的蕾丝继续扯着嗓子疯狂地尖叫。


在黄昏的光线里折射浮尘的光,王瀚哲确信自己看到了影影绰绰的,烟雾,以及烟雾后面闪闪发亮,明明是纯黑,却让人觉得红得要命的那双眼睛。


王瀚哲呆呆地站在原地,他死死地盯着眼前的人的双眼,干巴巴地说,“我叫王瀚哲,他们都叫我Boy,你也可以叫我Boy,我——”


“Boy哈哈哈哈哈哈还有人叫这名儿?太哈皮了,王瀚哲儿太难记了就Boy吧,boy boy boy~”


眼前的男生没等王瀚哲说完就开始笑了。王瀚哲怀里的蕾丝还在继续肆无忌惮地尖叫,像是见到了什么久违的亲人一样。王瀚哲听着莫名熟悉的“boy boy boy”,刚想说什么。眼前的男生像是憋了很久一样终于忍不住了发问。


“这是你的猫对吧?其实刚刚我就想问了——”


“你的猫在叫什么啊?”






——The End ——




*一个久别重逢的故事。剧情非常狗血,为了保证这个第一句和最后一句的合理性我想了一百种可能。

*白猫就是雷克斯的本体啦,救了小王之后失去了妖力变回了普通的白猫。不过雷克斯毕竟是妖,很聪明的,所以他在救小王之前已经想好了自己要作为人类再次回到小王身边。只不过他需要些时间,所以小王等了很多年——幸好还是等到了一个雷克斯。

*没错这就是后来收获了八百万粉丝的lex本人了(?)讲起来这也算个逆年龄差操作了,这里设定遇到28岁王瀚哲的小周是22岁差不多。

*本来打算让白猫直接死掉的,但想了想还是别了,猩鸭永不BE。

*夹带老多私货了。

*原来我三个小时就能写5000字,我对不起我大学写论文的速度。

*我爱猩鸭!!!!嗯也感谢博爱哥哥出的题。老懒蛋选手久违地打开了Pages,可喜可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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